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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垣曲抽水蓄能电站地下工程必须且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和减缓生态环境影响措施报告编制技术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来源:环境与移民处 |

根据中水东北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中水东勘办2024〔313〕号)有关规定,结合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以及山西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生态保护红线内有限人为活动管理相关要求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4〕244号文件)要求,我公司拟对山西垣曲抽水蓄能电站地下工程必须且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和减缓生态环境影响措施报告编制技术服务进行询比采购。为确保采购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现公开征招合格供应商进行询比采购。

1公告时间

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15日

2采购内容

2.1 采购内容

山西垣曲抽水蓄能电站地下工程必须且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和减缓生态环境影响措施报告编制技术服务

2.2采购要求

1质量要求:项目成果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满足自然资源部门开展的技术论证审查要求。

2工期要求:预计服务工期为合同签订日起60天内完成论证报告编制。

(3)报价要求:报价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编制专题报告有关的全部资料的收集、报告的编制、审查等一切费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均具有相应能力。

(2)报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能在国内合法提供询价内容以其相应的技术服务。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个及以上同类型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中文版本的影印件(含首页、签字盖章页,能反映服务范围、服务内容等),否则采购方有权视为无效业绩。

(5)报价人为一般纳税人,可开据税率为6%或以上的发票。

(6)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询价项目报价。

4、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报价单和相关材料扫描件,纸质版材料于8月15日前邮寄到中水东北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过期无效。

接收邮箱:41722189@qq.com

截止时间:2025年8月15日16:00

5、响应文件内容

报价文件包括:报价函供方调查表营业执照扫描件、无失信记录截图及业绩扫描件上述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1. 评审及合同签订

    中水东北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成立评审小组,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由评审小组审核确定最终中标供应商。并将中标结果电话(或电子邮箱)通知各响应供应商;中标供应商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须按合同要求开展技术服务工作。

    7、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熙民

    联系电话:13578776319

    邮箱:41722189@qq.com

    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800号